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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3/31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嘉兴港区科技金融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9〕2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面向未来的创新活力新城的若干意见有关内容的操作办法》的通知》(嘉科综〔2020〕41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就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在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企业2020年度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及以上,且比2019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增幅达到15%以上(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研发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算);

2.企业注册并正常使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https://jjkc.kjt.zj.gov.cn/extradeductionadmin/enterpriseLogin.html),并如实反映实际的研发费用投入;

3.申报企业必须在税务部门申报了2019年度、2020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2020年度在环保、安全、税务等方面有涉及一票否决情况或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2020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等级为D类的企业不得申报;

5.申报企业已在市、区两级各类专项资金中享受过研发费用支出补助或奖励政策,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安排。

三、申报方式及流程

1.申报企业通过登录“嘉兴数智科技”(系统网址:https://kjj1.jiaxing.gov.cn),在线填报“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2.由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企业通过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

3.由市科技局联合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对通过会审的企业纳入资金拨付计划。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2022年3月28日-4月18日。

2.申报企业要据实填报,金额单位精确到单位元,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追回相关补助款项,并纳入诚信管理。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嘉兴市科技局: 袁  伟,82159818;

南湖区科技局:苗  蕃,82838293;

秀洲区科技局:卜银方,82750727;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经商局:李晓明 83604497。


附件:2020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申请表.docx


嘉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8日